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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加护士夫妻分居17年 收入低难办家庭团聚

2016-2-19 13:22| 发布者: Starky| 查看: 303| 评论: 0|来自: 人在温哥华


  菲律宾一名注册护士,1999年透过居家褓姆计划前来多伦多工作,2002年遭移民局以丈夫患有慢性肾衰竭为由,拒绝她申请永久居留权(PR),家庭团聚计划落空。直至2011年,她终获永久居留权,但团聚申请仍然未获批准,她希望移民局运用酌情权,容许七名家庭成员来加团聚。

■吉勒斯与丈夫和三名子女长期分隔异地。 星报

■吉勒斯在菲律宾是个注册护士。 星报

■吉勒斯丈夫(右)早年患有慢性肾衰竭,三名子女现已长大成人。 星报

       下月便满61岁的吉勒斯(Marcelina Gilles)表示,当年离开菲律宾,三名子女分别只有11岁、10岁和8岁,现时他们已经成家立室,各自生儿育女。吉勒斯坦言在多伦多照顾别人的子女17年,目前只希望老有所依:“我来加拿大,只是想家人可以来跟我团聚,有更好的未来。”

  人道理由获永久居留权

  吉勒斯当年参加的居家褓姆计划,原定可以在工作满两年后,申请个人和直系亲属永久居留权,但2002年提交申请后,丈夫无法通过身体检查,直至2006年工作许可证期满,她以人道和酌情为理由申请永久居留权,也延至2011年才获批,她连忙申请丈夫、三名子女和三名孙子女来加团聚。

  家庭团聚移民审批时间通常只需16个月,但吉勒斯一直未获回复,前保守党政府前年更把受扶养子女年龄,由21岁下调至18岁。

  移民局发言人拉里维雷(Remi Lariviere)以电邮回复表示,吉勒斯申请七名受扶养者来本国,但她过去数年在本国的收入,仅能支持三人生活,申请表内也有四人不符合受扶养者资格,但吉勒斯坚持“一个也不能少”,甚至要求移民局运用酌情权;移民局稍后会有决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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