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23年的加拿大女教师合同,条条细则笑翻你
加拿大地方议员Lisa Raitt日前发了一条推,说:“那些不愿意被称为女性主义的人们,请看旧社会是个什么样子的”。推文附图一枚(出处不详):1923年一份不知道哪里的学校和女教师之间的合同样本。
翻译如下(抱歉不太熟悉合同用语,随便翻了): 教师合同,1923学期 此合同签署于教师_____小姐和_________学校教务委员会之间,_____小姐同意于_____学校教授8个月的课程,自1923年9月1日起。教务处同意支付$75每月的薪水。 _____小姐同意以下条款: 1. 不可婚配。此合同于教师结婚后即刻作废中止; 2. 不可和男士交往; 3. 除非出席学校活动,教师不可在晚8点到早六点间外出; 4. 不可在城内冰淇凌店闲逛逗留; 5. 未经校董会允许,不可私自出城; 6. 不可吸烟,一旦发现教师吸烟,此合同即刻作废中止; 7. 不可饮酒,一旦发现教师饮酒,此合同即刻作废中止; 8. 不可与男人同坐一部车,除非是父亲或兄弟; 9. 不可穿着颜色鲜艳的衣服; 10. 不可染发; 11. 至少穿着两层衬裙; 12. 不可穿着高于脚踝两寸的裙子; 13. 为保证教室清洁: A 每日至少清扫教室一次 B 每周至少用热水肥皂擦洗地板一次 C 每日至少擦黑板一次 D 每日7点生火,在8点学生到达前保持教室温暖。 以前的冰淇凌店真的是社交中心啊…… ===========补充资料============ 图片出处和真实性确实难考证,但这些条款本身应该是真实存在的。 其实还有14条:不准使用化妆品。 经过查证,最早公开出版这份资料的应该是威斯康辛大学的教育学家Michael W. Apple: Apple, M. W. (2013). Teachers and texts: A political economy of class and gender relations in education. Routledge.(第一版应该是70年代的) 或 Apple, M. W. (1994). Is change always good for teachers? Gender, class, and teaching in history. Changing American education: Recapturing the past or inventing the future, 71-106. |